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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从事无证经营兽药活动 青岛新喜牧业有限公司被处罚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

  近日,半岛网()注意到青岛新喜牧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从事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活动,被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查处,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4150元。

  当事人于2022年1月14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办事处张仓村优百特连锁超市南侧的青岛新喜牧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从事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活动,涉案兽药七清败毒颗粒10袋,涉案货值金额700元,违法所得350元;涉案兽药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2盒,涉案货值金额125元,违法所得75元;涉案兽药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3盒,涉案货值金额100元,违法所得40元;涉案兽药维生素C注射液4盒,涉案货值金额150元,违法所得90元;涉案兽药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S-1株)13瓶,涉案货值金额200元,违法所得70元;涉案兽药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74袋,涉案货值金额800元,违法所得60元。上述兽药涉案货值金额共计2075元,违法所得685元。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青岛新喜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7月20日依法下达了青黄农(兽药)罚〔2023〕6号处罚书,

  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七清败毒颗粒10袋、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2盒、盐酸多西环素注射液3盒、维生素C注射液4盒、猪细小病毒灭活疫苗(S-1株)13瓶、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74袋;没收违法所得685元; 3.处货值金额2075元的2倍即4150元罚款。

  爱企查显示,青岛新喜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0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灵海路39号45栋1单元)。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谷物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畜牧机械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药品委托生产;畜牧机械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生物饲料研发;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pg模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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