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6658

新闻中心 分类
2015四川营山县畜牧食品局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5人】发布日期:2024-08-24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营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详见本公告《营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面向全国招聘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营山县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等证书和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中,畜牧兽医岗位统一报名,不填报具体单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48号县政府院内)。

  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营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层次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考的考生,于2016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考,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老林畜牧兽医管理站信息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因人才紧缺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放宽到2∶1。畜牧兽医岗位按有效报考总人数与招聘岗位总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调减相应招聘岗位名额。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笔试前3天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70%+《专业知识》成绩×30%+政策性加分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发布,可在网上下载),《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均不指定教材。

  缺考任一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及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查分结束后次日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pg电子游戏官网


本文由:PG电子模拟器果蔬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