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积分落户可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入户申请官网为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跟随引导即可进行申请。
落户申请官网平台:微信搜索“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或网页搜索引擎搜索“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网
(一)实名注册: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的,应在相应期间,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武汉】积分入户”事项申报。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二)确认资格: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上传材料:申请人应对照《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者图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MB。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上传申请材料,系统初审通过后不接受补充或变更申请材料。
(四)积分审核: 受理申请后,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核赋分。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五)公开公示: 市公安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申请复核: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受理、审核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纠正。
(七)公布结果: 公布结果:最终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落户】可获积分落户公示名单查询/网上申办/积分测算/申请表下载入口、办理条件/流程/材料/地点等指南。
武汉落户的常见办理形式包括大学毕业生落户、积分落户、买房落户、投靠落户等类型,本文为您带来了一些常见落户武汉落户条件新规,一起来了解。
武汉房产落户政策放宽。不限制房屋面积、购房金额、也不限制一手或是二手房。只要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有房屋权属凭的可申请落户。详见正文。
武汉市购房落户流程及时间:可网办。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官网;在落户相关业务列表里找到“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并点击进入
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在武汉落户。那么怎么办理落户呢?详见正文。
在武汉是可以通过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且不限制房屋面积和购房金额。在武汉自有产权住房落户条件及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在武汉有自己的房屋可以落户武汉吗?对房屋面积和购房金额有限制吗?武汉自有房落户条件详见正文。
好消息,武汉购房落户可以网上申请办理啦,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备齐相关材料,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办,预计9个工作日内可办好。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武汉。
武汉中心城区落户申请条件: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
在武汉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新购买商品房的外地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武汉,本文将为您带来最新的武汉中心城区购房落户政策介绍,一起来一睹为快!
武汉新城区买房落户政策已经出炉,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以申请落户武汉,具体武汉新城区买房落户条件、申报材料详pg电子平台见正文。
根据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消息,武汉新城区买房落户条件已经出炉,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具体详见正文。
【导语】:武汉积分落户可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入户申请官网为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跟随引导即可进行申请。
落户申请官网平台:微信搜索“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或网页搜索引擎搜索“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网
(一)实名注册: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的,应在相应期间,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武汉】积分入户”事项申报。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二)确认资格: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上传材料:申请人应对照《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者图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MB。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上传申请材料,系统初审通过后不接受补充或变更申请材料。
(四)积分审核: 受理申请后,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核赋分。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五)公开公示: 市公安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申请复核: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受理、审核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纠正。
(七)公布结果: 公布结果:最终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