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前进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程序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7个工作日)。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9:00-7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7月1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7月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岗位的招聘,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7月3日及时关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7月6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察幼儿园教师岗位所需知识,专业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公共科目占卷面成绩的3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成绩查询时间以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告为准。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公示录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佳木斯市前进区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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