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被誉为“宁波商帮的摇篮”,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现为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校、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宁波市文明校园、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宁波市的主城区,交通便捷。下设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与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及模塑制品表面装饰与智能成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家电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波分中心和宁波市智能家电重点实验室、宁波品牌建设与创新升级研究基地、宁波市金穗税收大数据研究基地、宁波非遗保护利用研究基地等6个国家、省、市科研平台。拥有2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群、1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
百年来,学校秉承“厚德、进业、明智、笃行”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管理促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以“爱国爱校、矢志不渝的教育情怀;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追求;尊师重教、师生为本的办学宗旨”的工商精神为引领,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诚邀海内外英才携手共进。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从事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工作,服从学校对工作地的安排(本部校区、慈溪校区、宁海校区)。
2.大学期间有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经历或研究生期间有担任过1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的经历。
从事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工作,服从学校对工作地的安排(本部校区、慈溪校区、宁海校区)。
2.大学期间有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经历或研究生期间有担任过1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的经历。
负责学校大数据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大数据应用场景的规划与设计;负责大数据平台与各业务系统的对接;负责数据标准的更新迭代。
负责学校横向科研项目日常管理;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科技年报等各类科技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学校科协秘书处工作。
力学、机械工程(含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含建筑)、土木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类专业;
负责财务审核制单、报表编制、支付管理;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负责学校各类设备管理,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全校实训室安全和维护管理,负责全校实训室耗材需求审核,负责全校设备日常管理,负责学校办公设备采购、入库及发放,负责实训室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麻将胡了最新官方版下载
力学、机械工程(含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含建筑)、土木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类专业;
负责部门分配的财务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相关工作;负责审计工作的档案整理和归档。
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基建项目前期及后期有关手续;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造价控制等相关管理工作。
注: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5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②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劳动合同。学生干部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③应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⑥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技等级,以宁波市人社局核定为准。
⑦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岗位技能等相关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公布。
学校人事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在规定资格复审当天16:00前无法提供要求的所有材料者,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不录用。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上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每类工作人员岗位最多替补1轮。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9月30日前因个人原因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认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或不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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