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再参与公办初中学校志愿填报。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已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入学志愿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校按学生填报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小学具体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全过程监督,严格纪律,全程录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邀请计算机专业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家长代表参加,同时区教育局派出人员进行督导,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第二次志愿:第一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三次志愿:第一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仍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符合“双籍”一致的,对口划片范围内所有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可以填报。“双籍”不一致的、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填报。
②除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以外,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其它中学。
除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对口划片范围内各小学的毕业生均可以填报。
各小学组织学生依次填报对口划片范围内志愿,分批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已经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志愿的填报,已经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次志愿的填报。
各小学首先组织填报第一次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组织未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组织未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
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符合报名条件未参与志愿填报的学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8.各小学认真做好学生相关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填报志愿的资格、信息,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学生志愿后,上报相关数据。
根据划片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小返分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直升本镇(街)初中学校。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直升入学。
面向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二校、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桥东小学校、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分校填报志愿。
面向杏花岭区解放路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坝陵桥小学校、杏花岭区小东门小学校、杏花岭区北中环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实验小学校、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中车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富力分校填报志愿。(三)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四)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
4.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2.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1年6 月30 日前办理)。
3.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1年6 月30 日前办理)。
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八)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十)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开展,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各小学工作人员在面见家长时,应佩戴口罩,与家长保持一定距离。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入校,应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五日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各小学要有效疏导分流,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工作。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
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民办初中学校(含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民办初中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已转公的公参民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2)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2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属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一)九年一贯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上述学校在本校学生九年一贯直升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多校划片入学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各学校要认真细致做好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和学籍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分配、电脑随机派位资格。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学校的毕业生不参加随机派位。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按照片区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28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 28所小学符合“双籍”的小学毕业生。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太航学校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校区(原水工学校)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闻励实验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华一小学校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真武路,南至化章街,西到人民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的原住居民子女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32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32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太航学校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小学(原长风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实验小学 育才小学 恒大小学 正阳街小学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闻励实验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华一小学校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户籍地址在东至人民南路,南至化章街、西至汾东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内的小店区正阳街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的未能学区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派位以后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为确保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均等的教育资源,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分两次进行。
参加多校划片的13所初中学校,将每校派位计划的30%用于第一次电脑随机派位,21所小学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参加。对报名人数少于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初中学校13所:二十一中 二十七中 三十二中 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 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 四十八中 五十一中 综合高中 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 外语科技中学 晋阳街中学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中辐院学校
小学校21所: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北营小学 太航学校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小学(原长风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将13所初中和28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第一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初中学校:二十一中 三十二中 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 四十八中 外语科技中学
小学校: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卫华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小学(原长风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初中学校: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二十七中 综合高中 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 五十一中 晋阳街中学 中辐院学校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师院附小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闻励实验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华一小学校
凡位于晋阳街以南,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电子街以东直线延伸区域以北,机场快速路以西,西与晋源区交界范围内的小店区属学校(师院附小参加山大附中摇号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除外)中有本校正式学籍、户籍为小店区,且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太原五中龙城校区的电脑随机派位。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参加下列初中学校的第二次派位。
二十七中 综合高中 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 五十一中 晋阳街中学 中辐院学校
注: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和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 初一办学地点均在并州路校区,初二初三办学地点均在军民路校区。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 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1.2022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城六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 号)文件执行。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关爱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家庭住址、家长意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属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6.本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家长可直接到小店区教育局登记,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小店区居住的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区教育局安排到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全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
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迎泽区初中入学办法
36中、37中原划片学校范围内按照原片区对口直升,其它中学学位及36中、37中空余学位,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双籍统一”即学生在迎泽区小学就读并具有本校一年以上正式学籍,同时学生户籍为迎泽区一年以上户籍。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1)中学片:太原五中
对应小学:青年路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双西小学、迎泽街小学、大南关小学、东岗小学、并州路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
对应小学:建设路小学、小五台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起凤街小学、校尉营小学、双语小学、小学
对应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仁杰小学、双南小学、起凤街小学、双北小学、东岗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并州路小学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新西小学、三晋小学、海边街小学、小学、桃园小学、双语实验小学
对应小学:双西小学、青年路小学、迎泽街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滨河小学、桃南小学、大南关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
(7)37中(东山校区),原则上接收配套小区内购房、拆迁安置的业主子女入学。
对于户籍不在迎泽区但在迎泽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它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需在7月13日8:00—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跨县(市、区)”就读申请。后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升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如需要在迎泽区初中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按照空余学位情况,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位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部分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1年6月30日前在岗);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3.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4.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太原市进山中学初中航天实验班确定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小升初分配。
(一)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民办中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
(二)迎泽区属地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凡已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1)户籍在摄乐村、三给村、营村和芮城村的原住民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摄乐小学、三给小学、营村小学和芮城小学四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符合条件的,全部直升。
原住民的认定标准解释如下:一是户籍在2017年城中村拆迁改造之前在本村;二是城中村拆迁改造时,本人有30平米的村民个人福利面积,并在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体现。以上两条同时具备且缺一不可,即认定为本村原住民。
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直升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实施“双籍一致”政策。即学籍在摄乐村、三给村、营村和芮城村4所村办小学,户籍在4个村且“人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大同路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1.区实验中学适当扩大招生范围,面向全区招收1个班需寄宿的本区“双籍统一”的小学毕业生。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确保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现将我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营村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西墕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 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歇子寨小学校、岗底小学校和河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校:第三实验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校、第六实验小学校、大东流小学校及一流小学校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恒大名都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新华西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社区、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社区、青山苑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我区依据本地区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初中入学对象按照划定的对口小学或片区,以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分别确定,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具体办法如下: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分配顺序:先进行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学位的分配和电脑随机派位,随后进行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学校初中学位的分配,最后进行多校划片初中学校学位的电脑派位。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开城校区周边小学毕业的双籍生(即学籍和户籍为万柏林区,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志愿。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学位,且每位毕业生只参加一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学位的电脑随机派位。
①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招生计划40%的学位,分配到户籍地址和实际住址(人户一致)均在漪汾苑小区内且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太原市实验小学毕业生,资格由太原市实验小学进行审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招生计划60%的学位,分配到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周边16所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彭村小学、瓦窑小学、后北屯小学、公园路小学教育集团公园路校区、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阳光双语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公园路小学教育集团桥西校区、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周边16所小学:大虎沟小学、旧矿街小学、西铭小学、西苑小学、建筑中巷小学、建筑北巷小学、杜儿坪小学、虎胜街小学、五三街小学、官地实验学校、河涝湾小学、太白街小学、河北街小学、红星巷小学、北寒小学、公园路小学教育集团玉门校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pg电子游戏官网
(1)区第三实验小学、东社小学、圪僚沟小学、兴西小学、科技实验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今年多校划片学生分为南、中、北、西四个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小学11所: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区实验校区、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峪街校区、和平南路小学、新庄小学、南屯小学、万柏林区现代双语小学、诚师双语小学、树人学校、中心实验小学、长风实验小学、泰华实验小学。
小学21所:公园路小学教育集团公园路校区、众纺路小学、和平小学、公园路小学教育集团桥西校区、大唐实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气化街小学、千峰南路小学、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恒大华峪实验小学、后北屯小学、瓦窑小学、区第四实验小学、大王小学、窊流小学、闫家沟小学、大井峪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南内环双语学校。
中学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实验中学、万柏林区一中、万柏林区三中。
小学9所: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兴华西街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彭村小学、阳光双语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小学。
小学7所:建筑北巷小学、河北街小学、太白街小学、红星巷小学、北寒小学、公园路小学教育集团玉门校区。
属于多校划片派位四大片区(南片、中片、北片、西片)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和具体流程及办法详见附件3)。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因户籍或房产变动拟跨县(市、区)就读公办初中的本市公办小学毕业生和符合返并就读条件的太原市以外小学毕业生。需在全市统一时间内(2022年7月13日8:00—2022年7月17日18:00),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网()、“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太原”APP进行网上报名。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确需在实际居住地万柏林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万柏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学生不得择校。
(1)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直升入对应初中,如果直升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多校划片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1.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2〕35号)执行。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万柏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万柏林区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多校划片或直升入学的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结合行政区域和地理位置,划分毕业小学校对应初中学校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初中部、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另外分别制定,参照文件具体内容执行。
毕业小学15所;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毕业小学9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阳光校区)、区第六实验小学校(青年路小学晋源校区)、金胜中心校4所小学、金色摇篮小学校。
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学籍适龄少年(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
,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4.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升初中“双籍一致”的政策,因成成中学周边没有对应的小学,原有西寨小学、木厂头小学、古寨小学、贾家庄小学等在“城中村”改造中已拆迁,学生已全部分流。目前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及周边楼盘大部分已回迁,仅有贾家庄、城北的配套小学已建成并即将投入使用,但其他村落相应的配套小学尚未建成使用。现为了妥善安置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初中,制定如下入学办法:
1.原学区四所村小学属“七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要求均可报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今年起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均不提供住宿。“七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有寄宿需求,可选择金胜学校就读。录取“七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西起环湖东路(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内人户一致的晋源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材料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安置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今年起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均不提供住宿(不含面向六城区招生的小语种学生)。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寄宿需求,可选择晋源区实验中学校就读。
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属小站村、小站营村、晋源街道南城角村、东街村、西街村、、北街村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名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1.具备晋源区长兴南街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居住证)或学籍的泰瑞城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1.具备晋源区一电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对应片区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我区残疾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4.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5.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外籍学生的晋源区实验中学,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教科局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学校规模、地理位置、办学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分别实行“对口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三种分配方式: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德慧智小学毕业生)直升入本校初中部。2.单校划片:
六小、七小、八小、九小、十小、十一小、十二小、十三小、汾西苑教学点、武家庄小学及各中心校(镇城底除外)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及镇城底中心校毕业生,按照附件2(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及附件3(古交市2022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采取划片学区对口入学方式安排。
1.外返学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小学毕业、需返回我市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于7月25日前到教科局普及教育股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2.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就读于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愿意继续留在我市就读初中,可享受和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3.残疾学生入学:符合在普通初中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县教科局依据学生户籍、住址、学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一)农村小学(含金川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和学籍,按照“学区对口”的原则,直升入本乡镇对口初中就读。
根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适龄少年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安排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口本居住地址和划片范围,一次性全部安排到对应学区初中入学(户口变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提交(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等)后,按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学位。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手房的需提交购房协议、现购买人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教科局优先安排完购房手续齐全的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二手房现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四证”齐全和在我县购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和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四证”指: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在本县满6个月的《居住证》(2022年1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或6个月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1月30日前办理的)(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否齐全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中考能否享受定向生政策),小学毕业证或原毕业学校学籍证明。
4.在我县购房的本市外县(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后按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搭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6.集体户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有房产手续的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无房产手续的,提交集体户首页信息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集体户地址依据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本县户籍在外县(区)小学毕业学生,凭户籍、房产手续、公办学校交换申请表、小学毕业证等,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8.非太原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在“四证”齐全的情况下,按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9.本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与社区居住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2021年6月30日以前办理的),根据县城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科局按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及在县城居住的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0.证件不全的其他各类适龄少年,待安排完上述情况学生后,由教科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1.购买2017年以来新建设的未承建小学幼儿园或未缴纳教育设施异地建设资金楼盘的住户适龄儿童,不能安排进入楼盘所在地片区对口学校。
(五)有我县小学正式学籍的太原市其他九县(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
确因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等实际,回户籍所在地不方便就学的,要严格执行市局跨县区就学的规定,证件审核合格后,按其实际居住地址,依照“相对就近”原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在中考升学时能否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按照当年的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招生文件执行)。(六)分配在学位紧缺热点初中的学生,因交通、居住等家庭实际原因,其监护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到学位相对宽余的初中。
(七)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因公、民办学校同时招生,原对口片区初中如无空余学位,县教科局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学,不得择校。
(八)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就近分配到公办初中。要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科局分配的残疾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九)留守少年和家庭遭遇特殊变故以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适龄少年,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教科局按照其实际境遇,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十二)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十三)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选择在县域范围内公办初中就读的可以优先安排。
根据省市级文件精神,我县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清徐县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县小学就读且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2022年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1.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2.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3.电脑端: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不做虚假宣传,要规范招生。
2.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4.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5.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2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县教科局审核。
7.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有本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县小学毕业生,由县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9.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按照规定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违规“掐尖”招生备案,变相借读等行为发生。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县城在建且未入住的住房不在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之后,再由县中学教育集团分配校区。2.
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县户籍异地毕业回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因户籍或房产等变动跨县(市、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本县小学毕业生不在对口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等,请务必于8月1日至8月10日,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2年5月31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凡出外县公办初中就读和去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5.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报名办法: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
公众号登录入口 :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APP 登录入口 :在“我的太原”APP 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 ,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民办初中报名”。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4.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继续捆绑摇号。8月5日,县教育局将组织超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5.民办初中学校须在8月6日-7日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局于8月8日--9日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8月10日-13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及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等,给予公办学位,但学生不得择校。
6.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2年太原市自愿选择XXXX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阳曲县教育局审核。
8.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9.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学籍在我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采用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具体划片根据网报信息采集数据,摸清底数后,再进行划片招生。学生房产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2.
对于“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学生采取就近直接安置办法。对于“人户分离”或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则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进行安置,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全部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施电脑随机派位。3.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入学。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则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实时掌握适龄儿童流向,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4.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